在这个世界中,“灵”是构成生命、意识以及超自然力量的基础能量单位。|@最|新|网|址|找|回|-ltxsba@gmail.cCOM发布\页地址)www.01BZ.cc^如同物质守恒定律一样,宇宙中“灵”的总量是固定的,它是通过轮回系统 (the cycle) 进行循环利用的庞大资源库。
1. 生命循环机制
a. 资源的流转:新生命的诞生必须依赖轮回系统分配“灵”作为核心。生命体死亡后,灵体(灵魂)应当回归轮回,经过系统的“格式化”与拆解,重新转化为纯净的灵,储存于轮回系统的灵池,以支撑下一个新生命的降生。
b. 资源的充裕性:虽然灵的总量是有限的,但犹如地球的水资源或矿产,其体量极其庞大,目前并不存在枯竭的危机。然而,这套循环机制是世界运行的基石,任何对灵的长期滞留、吞噬或私有化,都在法理上被视为对“公有资源”的干涉。
2. 修炼、掠夺、超自然力量的本质
a. 人类修真者:吸收散落在天地间的“游离灵”(自然灵气或被灭鬼者打散的灵粒子)来强化自身。
b. 鬼(灵体):因执念、怨恨而无法被轮回接纳,却又未签订契约的孤魂野鬼。它们是系统的“废料”或“路障”。它们滞留人间,既不属于轮回,也不属于恶魔,是驱鬼者主要处理的对象。鬼一旦没有足够的灵维持则会消散为游离灵。
c. 恶魔:通过契约将活着的人类灵魂转化为“私有财产”并吞噬修炼。或者购买封印者产出的私有灵体(魂珠)。
d. 超自然力量:一切超自然的力量或者手段,本质上是灵的消耗,无论人类、鬼还是恶魔。消耗的灵回归为游离灵。
e. 核心吸收法则:
a. 人类仅吸收天地散落的游离灵。
b. 恶魔仅能吸收私有资产灵。
c. 鬼无法直接吸收游离灵,但可以通过吸收公有资产灵(缓慢吸收活人体内的灵,或吞噬其他的鬼),以及吸收私有资产灵(吞噬魂珠)来获取能量。
d. 式神的本质依然是鬼(在法则上仍属于公有资产),但通过跟封印者签订契约,可以额外由封印者直接供给灵。
f. 终极归宿:无论是个体多么强大的人类,一旦本体陨落(死亡),其吸收了庞大数量的灵组成的灵魂,在不滞留人间成为鬼的情况下,重入轮回系统。这被称为“鲸落效应”——一个强者的死亡能滋养无数新生命的诞生。恶魔死后,不存在滞留成为鬼的情况,灵魂直接进入轮回。鬼陨落化为游离灵。
二、灵魂物理学:公有与私有的界限
灵魂的归属权由物理法则约束,而非道德。基于灵子守恒,世界中的“灵”严格划分为以下四大概念:
1. 灵池灵 (spirit pool spirit)
a. 定义:储存于轮回系统灵池中的纯净能量。
b. 法则:生命体死亡后灵魂回归轮回,经过系统的“格式化”与拆解,重新转化为纯净的灵池灵。它是支撑下一个新生命降生的专属核心库。
2. 游离灵 (free spirit)
a. 定义:散落在天地间的基础能量粒子。
b. 法则:包含自然灵气、被灭鬼者打散的灵粒子,以及超自然力量消耗后还原的灵。人类修真者仅能吸收游离灵来强化自身。鬼本身无法吸收游离灵。
3. 公有资产灵 (public asset spirit) - 【轮回豁免】
a. 定义:宇宙中所有未签订私有契约的灵魂与灵体。包括:活人的灵魂、正常死亡顺应轮回的灵魂,以及因执念滞留人间不愿进入轮回的鬼。注:式神的本质依然是鬼,因此在物理法则上仍属于公有资产。
b. 法则:它们受宇宙物理规则保护,拥有绝对的“轮回豁免权”,这意味着在法则层面上不可被私有化利用。恶魔永远无法强制触碰、伤害、收割或食用公有资产。鬼可以吸收同属公有资产的灵(如缓慢吸收活人的灵,或吞噬其他的鬼)来维持自身存在。
4. 私有资产灵 (private asset spirit) - 【契约私有化】
a. 定义:活人出于自由意志与恶魔签署协议出卖的灵魂,或鬼与人类封印者签订契约后被转化而成的私有灵体(如魂珠)。
b. 法则:契约生效的瞬间,灵魂主动放弃“轮回豁免权”,其物理属性从“公有资产”变更为“私有财产”。此时,宇宙法则的保护壳褪去,它们可被实质性地触碰、食用、收藏,或作为合法商品在地下世界进行交易。发布页地址(ww*W.4v4*v4v.us)恶魔仅能吸收私有资产灵进行修炼。鬼也可以吸收此类灵(如吞噬魂珠)来获取能量。
三、官方势力:异策局 (i.p.c.b.)
1. 机构概况
a. 全称:异常现象对策局 (intelligent paranormal control bureau)。
b. 核心宗旨:【轮回守护者】。
c. 职能:并非单纯的消灭鬼魂,而是维护“灵子循环”的顺畅。防止灵体长期滞留人间造成秩序混乱。
d. 主流手段:以超度者为主流配置,旨在将滞留的“废料”重新送回生产线。
2. 内部派系
a. 慈悲者 (the merciful):鸽派。「请记住/\邮箱:ltxsbǎ/@\Gmail.com \发任意内容找|回最新地址」
b. 核心逻辑:将鬼魂视为“入侵的病毒”或“危险的异常数据”,不论其生前善恶或是否有未了心愿,目标只有一个——彻底抹除。
c. 运作机制:利用带有灵力的武器或高强度的能量术法(如雷法、纯阳火焰),直接轰击灵体结构。
d. 结果:魂飞魄散。鬼魂的意识彻底消亡,还原为基础能量粒子。这意味着该生命形式的绝对终结,既无法进入轮回,也无法作为商品交易。
e. 鬼魂视角:绝对的死神。遇到灭鬼者意味着连“做鬼”的机会都被剥夺。
2. 超度者 (the redeemer)
a. 定义:轮回法则的维护者,执行灵体遣返。
b. 核心逻辑:将鬼魂视为“迷途者”或“滞留违规者”,目标是将其送回轮回系统,恢复其“公有资产”属性。
c. 流派细分:
a. 慈悲者 (the merciful):通过仪式或法事(如安抚、诵经),让鬼忘记过去,忘记执念,让鬼魂心甘情愿回归轮回。这种方式处理后的灵质最纯净。结果是化解鬼魂心中的怨念或执念,使其内心平静,心甘情愿地通过轮回通道。在鬼魂视角下,鬼魂忘记过去与执念,获得真正的解脱与安宁,以此回归轮回。
b. 强权者 (the enforcer):依赖高阶灵压与绝对力量。他们不需要理会鬼魂的意愿,也不需要通过仪式来化解怨气。直接凭借强大的力量撕开轮回之门,无视鬼魂的挣扎与呐喊,强行将其“扔”进轮回通道。结果是强制轮回。鬼魂虽然获得了来世,但今生的爱恨情仇被强制清零。在鬼魂视角下,遭遇强权者是一场噩梦——因为它们将被迫进入轮回系统,带着永远无法伸张的冤屈转世。
3. 封印者 (the sealer)
a. 定义:灵体契约商人,执行灵体私有化或契约共生。
b. 核心逻辑:将鬼魂视为“交易伙伴”或“潜在资源”。发\布邮箱 ltxsbǎ@GMAIL.C⊙㎡基于“等价交换”原则,通过满足鬼魂在人间的最后需求,换取其灵魂的所有权(转化为私有灵体)或长期的效忠(转化为式神)。
c. 运作机制(契约三部曲):
a. 缔约:面对有强烈遗愿的鬼魂,封印者提出交易。鬼魂承诺在遗愿达成后交付灵魂,封印者承诺动用现世力量帮助其圆梦。
b. 履约:封印者必须切实帮助鬼魂完成生前无法做到的事(如复仇、昭雪、庇护亲人)。
c. 封印:只有当遗愿完成、鬼魂心愿了结的瞬间,契约才算达成。此时鬼魂受契约影响会强制放弃抵抗,跟封印者进入仪式结界(外人无法进入),接受封印仪式,转化为封印者的“式神”或“私有灵体(魂珠)”。更多精彩
d. 结果:鬼魂完成了生前最重要的执念。若转化为魂珠,鬼魂将彻底失去自由和轮回的机会,作为合法商品与恶魔或者鬼(不过这种状况极少,因为鬼本身有其他获取灵的渠道而恶魔没有)进行交易;若转化为式神,虽受契约束缚被封印者驱使战斗,但并未完全丧失轮回的可能。
e. 鬼魂视角:唯一的救命稻草。虽然代价是部分或彻底失去自由,但这是唯一能让它们在人间完成复仇或心愿的途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