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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腾小说吧 -> 其他类型 -> 在这崩坏的世界我却坚持纯爱

第38章 衣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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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工作一天,屁事没干,同事还少了一个。最新地址 _Ltxsdz.�ǒm_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@GMAIL.COM


    本就不夯实的团队雪上加霜,如果我回去的时候不动点脑筋,明天维纳斯又会失去一员大将。


    之风是惜柳留给我的机会,我决定抓住这个机会,给自己的生命安全添点保障。


    首当其冲的是拉着他去维纳斯的警卫队逛了一圈。


    之风虽然不是警卫队的负责人,但他的脸比负责人的好用。


    警卫队门口站了两穿戴齐整肌肉虬结的人形高达,他们端着看着就很高科技的枪,笔直的站着,战术头盔遮住了他们的大半张脸,只留下一双犀利的眼隐在阴影里,对我居高而下的俯视和打量。


    这两人看着很像是在阿瑞斯名下健身房办过会员卡,还是白金会员的那种。


    公司的福利应该也没少拿,身高目测超过了两米二,比之风还要高。


    光是站在我的面前就像两座要倾倒而下的山。


    阴鸷的眼神显然不欢迎我这位惜柳的生活助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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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那双阴鸷的眼神看向我身边的之风时,那目光猛地就柔和了。


    这一刹那我明白了强度美才是真的美的道理。


    我让之风跟他们说把武器库打开让我挑两件,之风很给我面子的没问人就在面前为什么不直接说,他开口了,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,尾音低沉,就跟他的眼睛般带着平静的意蕴。


    两位高达啥也没说啥也没问,就让开了。


    还把秘钥都给了之风。


    之风看都没看一把接住,然后递了过来。


    四个人的场景,他们看他,他看我,我就像转角的那盆鲜花,诡异又可有可无。|最|新|网|址|找|回|-ltxsba)@gmail.com}


    和我那帮取个名字都跳不出动物园的“邻居”们比起来,维纳斯的警卫队方方面面都透露出“正规军”的风范。


    用最好的装备,提供最优质的服务。


    我环视了一圈,大部分都是重武器,我拿都拿不动。最新地址Www.ltxsba.me


    最后我还是挑了几个手雷弹和闪光弹当做护身符。


    这年头公司保安都配重火力的啊?


    看来还是我不够了解黑珍珠,不够了解方舟。


    之风对我挑手雷跟挑西瓜似的还要在手里掂两下的行为视若无睹,我挑我的,他发他的呆——视线却仍落在我的身上。


    这人上班的时候摸鱼摸的比我还狠,但不妨碍干活时在惜柳指令的最后一个音落下时斩下对方的头颅。


    他杀人的时候我是见过的,一刀下去就切西瓜似的。


    有时候是红彤彤的西瓜,有时候是纠缠了电子元件的西瓜。


    挑了两个顺手的手雷塞在兜里,我拍了拍之风的腰(肩膀够不到),让他跟我去女子更衣室。


    他回神后望着我的双眼再度聚焦,什么也没问,什么也没说,在我身后落了半步。


    众所周知会让之风跟着的只有一个人,但现在多了一个我。


    家人们我也成维纳斯的ceo了。??????.Lt??`s????.C`o??


    但也许是因为被盯了整整一天了吧,我没有一点的喜悦,还有点瘆得慌。


    惜柳是会下指令的。


    但凡他说“监视”也比“盯着”好。


    整个维纳斯只有我一个是准时下班的,所以在这个点理所当然的,也只有我一个人在更衣室。


    我直接让之风进来了,毕竟我懒得换衣服,平时里面都是穿的衬衫,外面套个西装外套就行。


    维纳斯的员工很多,所以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更衣室。


    我指挥着之风让他一拳把那位已故同事的橱衣柜给开了,然后从里面拿出一件噼里啪啦的镭射高闪外套。


    是的,鉴于维纳斯员工流动性略大,我不会去记同事们的名字、脸、性格。更多精彩


    但我会记他们的衣服。


    穿着习惯和衣品无形中真的能透露出很多信息,想当初大老板惜柳也是被我犀利的人字拖大裤衩给俘虏了芳心,一面入职。最新{发布地址}www.ltxsdz.xyz}


    那位倒霉蛋同事的衣服我记得,多少都带点闪。


    惜柳从来没对我们的着装具体要求过什么,但大家潜移默化的都认为他喜欢深色内敛的西装——不会抢他那身高定的风头。


    我很想告诉他们不是的。


    惜柳最喜欢的是人字拖大裤衩,战损的战斗服,以及脏兮兮的囚服。


    昂贵的衣服只有撕起来的时候才好看。


    一眼的深色中,那位倒霉同事也不敢穿她最爱的闪服,但是她西装的暗纹很漂亮。


    她应该出生于中、高产阶级,毕业名校,人生顺风顺水,有对期望着给她嫁个好价钱的父母。


    这样的人在黑珍珠脾气往往都不是很好,可能还受不了刺激,所以她才会在之风还在的时候就来找我茬——有可能还是新来的不知道我和之风的关系?


    记不得了,只记得那件至少这几天见过的暗纹衣服。


    可惜这样一个天骄之子就被之风这么轻描淡写的给杀了,连那件西装也糟蹋了。


    毕竟血很难洗啊,更何况还很贵。


    她的衣服都很贵,肉眼可见的贵,包括这件噼里啪啦乱闪的衣服。


    众所周知我的衣服都很穷,肉眼可见的穷,朴素的单色,用料也是最普通的那种。


    这不是一件会出现在我身上的衣服,正好是我需要的。


    不仅是这件乱闪的衣服,下面挂着的乱闪的喇叭裤和乱闪的柳丁靴我也拿了。


    虽然不知道惜柳会怎么处理那具尸体,但我决定过了今夜就在自家花园里挖个坑把衣服埋了,给她立个衣冠冢。


    聊表心意。


    前提是我能活过今夜。


    之风是不会因为顾忌男女有别就放弃“盯着我”让我踏实换衣服的,我很肯定我哪怕光溜溜的在他面前,他的脸色都不会改变一分。


    我直接扒拉着这条喇叭裤套在了西装裤外面。


    龟龟,这温度一下就上来了。


    但我是个铁血纯爱人,哪怕热一点,也不能爽利的直接把裤子一脱。


    这位倒霉蛋同事简直是我的救世主。


    在我一通乱翻后,我甚至找到了一顶金灿灿的假发。


    还好我的头发直到肩,直接套着也没事。


    衣服一穿,裤子一套,鞋子一换,假发一戴。


    我根本不敢看我现在成了什么样子。


    之风就站在我的身侧,平静的看着我。


    一个不近,但一伸手就能把我贯在地上的距离。


    我突然起了捉弄他的心思,就穿着这身噼里啪啦的衣服宛若迪斯科球成精般的,故作谦虚的询问他我看上去怎么样。


    他原本有些发散的目光又聚焦了。


    他看了我一会儿,表情很平静。


    然后他告诉我,他不会让我死的。


    我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。


    用一句话来说,就是“你必须先攻击带有嘲讽的敌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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