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酒会结束的时候,他说顺路送我回家。我说不用,我自己打车就行。他说这么晚了,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。我就上了他的车。那辆车很大,很宽敞,座椅是真皮的,坐上去很软。车里放着一首英文歌,很好听,我问他那是什么歌,他说是norah jones的《come away with me》。我回家以后搜了那首歌,听了一整夜。”
《come away with me》。跟我走。那首歌的歌词我后来去查了——come away with me in the night, come away with me and i’ll write you a song。在夜里跟我走吧,跟我走吧,我会为你写一首歌。多么浪漫的邀请,多么精致的陷阱。他不是在给她推荐一首歌,他是在给她编织一个梦。一个让她以为自己是被选中的、是特别的、是值得被温柔对待的梦。而她,像一只飞蛾,扑进了那团看起来很美、但会把她烧成灰烬的火里。